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2 15: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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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2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副处级,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农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负责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涉及本单位相关职能职责。

10.完成县委、试验区(合作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了3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七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政协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县纪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公室、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要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高水平推进清廉勐腊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实践,挺膺担当,坚毅笃行,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勐腊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勐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1.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奋进力量,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坚定维护党的先进纯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实际成效。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纪律教育,纠正一些年轻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坚决纠正贯彻落实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中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突出问题,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勐腊见行动。

扛牢政治责任提升巡察监督实效。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主题主线,高质量完成全年巡察任务。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巡审结合拓展发现问题渠道,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州委巡察上下联动措施,充分发挥县委巡察上下联动基础作用。提升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质效,着力推动落实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严格执行巡察整改质量检查暨成效评估等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项的跟踪督促,推动各方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成果运用责任、统筹督促责任。

2.推进清廉勐腊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新风尚

贯彻落实省委清廉云南建设总体战略部署和纵深推进意见,出台县纪委县监委专项监督保障方案。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重要内容,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紧紧抓住机关、村居、学校、医院、企业等关键领域,分类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评价标准。坚持“管行业就要管清廉”“管领域就要管清廉”,把清廉单元建设纳入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清廉单元向清廉单位、清廉干部延伸。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上年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名,其中:行政编制82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8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万元,增长0.7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年度正常晋升,财政配套单位人员各类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4.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4.6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4.63万元(本级财力1,784.6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万元,增长0.7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年度正常晋升,财政配套单位人员各类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4.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784.6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万元,增长0.7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年度正常晋升,财政配套单位人员各类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63万元,项目支出11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36万元,增长0.7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9.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5.57万元,增长6.7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年度正常晋升,财政配套单位人员各类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4%,比2022年预算增加108.56万元,增长8.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在职在编人员年度正常晋升、奖金等工资福利总额随之提高,造成增量。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42%,比2022年预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4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预算2023年度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时,人数比上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0%,比2022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8.8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遗嘱补助标准提高。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3个,安排115.00万元,如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办案综合楼建设专项经费、县委巡察办专项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等开支。比上年预算减少85.00万元,下降42.50%,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安排2023年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办案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比去年减少了1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145.4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30.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查及留置工作开支。

3.20111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35.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巡察工作开支。

4.20111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49.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5.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综合楼项目建设。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7.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24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8.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12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9.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57万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7.53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01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0.46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开支。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大病保险支出。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6.12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3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津贴补贴43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奖金18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职业年金缴费7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住房公积金11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绩效工资2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21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2万元,项目支出53万元)

(2)会议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培训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6)维修(护)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构建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4.50万元,下降59.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做设备购置的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万元,较2022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5.38%,国内公务接待合计批次为217次,合计接待217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委严格执行年度收支预算,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合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3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3个,涉及金额11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新建办案综合楼1幢,满足办案办公需求,改善办案办公环境及条件,提升案件质量,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精准有力拔“烂树”,推动关键领域、重要部位政治生态修复净化。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办案挽回全县经济损失。

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办案综合楼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把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作为正风反腐第一位的任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持对行贿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应有代价,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空间。加大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预计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5.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政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加强党的建设、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提高监督质量,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强力落实问题整改的责任捆绑机制,把问题整改的责任捆绑到党政主要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主动协调督促整改,被巡察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主要领导与被巡察单位共同扛起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狠抓每轮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督促每轮被巡察单位逐个逐条整改到位,确保整改率达100%,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把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作为正风反腐第一位的任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持对行贿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应有代价,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空间。加大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07.42万元,比上年减少3.04万元,下降1.44%,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19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28万元,固定资产557.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25.00万元,无形资产125.56万元,其他资产0.2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8.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1044909207.xlsx

 中国共产党勐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监督索引号53282318022200111

文章关键字: 支出 单位 预算 项目 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