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基层腐败要紧盯“三点”

来源 :关累镇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30 17:41:47


我们说“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这就告诉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近年来案件查办情况来看,仍有一些基层干部不知法不守法、不收敛不收手,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基层反腐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治理基层腐败刻不容缓。

治理基层腐败,要紧盯根源。基层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消磨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它也可能成为“大祸害”。然而,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纪律、法律知识和基层腐败危害程度,对基层腐败习以为常,或者对身边的基层腐败不重视,不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慢慢就如温水煮青蛙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对一些不是党员但行使公权力或受权行使公权力的人的小问题不去管,有的大点的问题但达不到法律惩处的程度,在执纪方面受人情因素、政治因素影响过大,执纪不严的问题,久而久之其违纪违法问题慢慢出现,使得基层微腐败有机可乘,直接触及群众利益。

治理基层腐败,要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县里的权,主要是政策落地和资金分配的权力;乡里的情,主要是指标分配的时候,熟人社会里的人情陷阱;村里的点,就是政策具体落到这最后一公里,能不能真正落地,让老百姓实实在在获得利益。治理基层腐败,对“县里的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推动县级项目、资金在当地四套班子内部实时公开,在当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分期分批公开;对“乡里的情”,要督促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在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和人大实时公开;对“村里的点”,要督促推动扶贫款物发放标准,惠民惠农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等情况在村里进行每季度公开。让权力、乡情、村务在阳光下运行,廉洁自然也就能到达最后一公里。

治理基层腐败,要紧盯线索查办。基层微腐败隐蔽性、顽固性强,反复度高,治理基层腐败必须深化标本兼治,铲除基层腐败滋生土壤。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有关部门除弊立新、整章建制,压缩腐败问题滋生空间之外。要紧盯乡镇、站所、村(社区)等干部在权力运行流程、机制是否依规依纪,是否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在权力运行上是否有力推进权责清单化、运行透明化、监督民主化等。对腐败案件,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手软,用制度来提升监督效能,让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基层腐败是党执政之瘤、人民幸福道路上的绊脚石。“蝇贪”之害得不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我们必须一刻不停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工作,让群众在整治基层腐败中不断增强获得感,以严明纪律和良好作风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细落实,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代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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