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剑人”手中的“剑”该指向何方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12 16:22:10

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干部是关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现实需求;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障。

敢于“执剑”。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现实生活中,因“执剑”而遭受不公、被打击报复的人,虽不在多数,但总是会有。得罪了“黑恶势力”、得罪了“保护伞”、得罪了“利益集团”,都有可能蒙冤受屈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要求“执剑人”要有敢于“执剑”的勇气。党和人民将巨大的、光荣的、艰巨的使命赋予我们,将权力郑重地交给我们,将纪检监察干部打造成一把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我们就应该敢于“亮剑”,坚决摒弃不敢监督、不敢执纪、不敢作为等畏难情绪,在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中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敢于“刀刃向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权力很大、责任很重,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围猎”的重点对象。他们通过“投其所好”“温水煮青蛙”“利益交换”“曲线救国”“利用影响”等方式,一点点将一些不坚定的纪检监察干部“拉下水”,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近年来,“花式围猎”隐蔽性、麻痹性越来越强,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的第一线,时刻面临巨大的反腐考验,必须时刻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转变“执剑”观念。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纪检监察部门“执剑”的目的不在处罚,而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刚踏入纪检部门不久的新人,《不让“眉毛流汗”成为“眉毛流泪”》《为干事者撑腰 格朗和乡纪委把澄清正名大会开到了村里》等文章给了我不一样启发和感触,以前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对“执剑”的目的认识都还有所欠缺。一些党员干部就对纪检监察干部“又恨又怕”,“恨”的是“大检小查”、“巡察整改”紧盯不放松;“怕”的是好心干事被追责、办了实事被追责、干事创业的“包袱”没办法完全卸下。查处诬告陷害、开展澄清正名,纪检监察机关为实干者“撑腰”,解决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狠刹歪风,激扬正气。

“利剑”如何“出鞘”。用好纪律戒尺,一严到底执行党章党规。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戒尺”,让铁纪“长牙”、发威,维护好政治生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总规矩,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做到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真正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政治监督,一以贯之做到“两个维护”。督促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标准,从一而终严格遵循纪律法规。以“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培养“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强化监督意识。(瑶区乡纪委 ||责任编辑 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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