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监察法 做依法履职带头人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4 08:5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反腐败国家立法,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监察法,要突出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职、站稳人民立场、强化自身监督。

各级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和进度。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政治机关,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重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现到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实施举措中,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履职,深入推进监察法的贯彻实施,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宪法、监察法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补齐“短板”,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解决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本领、提高素质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手握纪法“两把尺子”,纪法双施双守,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衔接,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领导干部必须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习惯在制约和监督的环境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国家赋予的监察权正确行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作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正风肃纪反腐,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保证纪检监察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体系更加完备。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只有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法律条文意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方能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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