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07 17:23:35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现将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勐腊县勐满镇曼赛囡村委会曼批小组私存并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3月至2022年4月,勐满镇曼赛囡村委会曼批小组在收取集体土地租金后,未将9.8万元租金入账管理,而是由小组组长岩罕、报账员岩坎况、原党支部书记依罕等个人留存,其中3.81万元被岩罕、岩坎况侵占用于个人日常开销。2023年8月,岩罕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岩坎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大过处分,依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岩罕、岩坎况违纪违法所得退赔至曼批小组集体账户。

二、勐腊县勐仑镇城子村原监督委员会主任依段长期违规占用公物问题。2010年、2019年,时任城子村委会副主任、党总支委员依段,将城子村委会公用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式电脑和一台便携式打印机带回家中供自己长期使用,直至2022年4月巡察发现时,才将占用公物归还村委会。2023年1月,依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乡村振兴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风腐问题,基层干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主力军”,纪法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化,把农村集体“三资”作为谋取私利的“自留地”“唐僧肉”,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威信。

“蝇贪虽小,其害如虎”,乡村振兴领域的“蝇贪”“蚁腐”极大地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压实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为切口,强化监督执纪,深化靶向纠治,有效纠治“三资”领域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以精准监督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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