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明亮被开除党籍和取消享受的待遇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5-21 17:08:26

日前,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景洪市纪委监委对勐腊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明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明亮在担任勐腊县人民医院院长及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以伪造、销毁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高档红木办公桌椅,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和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子女谋取利益,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公款,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

王明亮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漠,毫无自律和敬畏之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极为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勐腊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明亮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