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区乡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05 16:30:28

“岩某某作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其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其行为严重损害党员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岩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整治党员干部酒驾行为,3月5日,瑶区乡纪委联合瑶区派出所到纳卓村委会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暨警示案例剖析交流会,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村组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一开始,瑶区乡纪委书记宣读了处分决定,通报了瑶区乡党员因涉嫌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问题,集中观看了《探索清廉云南建设之路》警示教育片。

派出所民警通报了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宣传讲解了道路通行规则、让行原则、安全距离和文明礼让等交通安全知识,让党员干部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不能有“看戏心态”,必须强化目标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以案为鉴;通过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病根”,为“改”提供精准靶向,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目的;村党总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法观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从严从实管理党员队伍,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整治成果更好转化为作风治理效能。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不仅是处分决定宣读,而是给我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身边的人发生这样的事,对我有很大触动和警醒。我将增强纪法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守护者、交通安全的倡导者。”村委会监督主任深有感悟地说道。

“身边事最能教育身边人,我将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法纪意识,做好对自己、对家庭、对村党组织负责的第一责任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深刻反思,查找不足,将党员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处分决定宣布后,纳卓村党总支书记郑重表态。

瑶区乡纪委将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签订承诺书、谈话提醒、案例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惩处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李春 ‖责任编辑 鲍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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