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捧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来源 :勐捧镇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09 10:32:05

“从政治上看,酒驾醉驾表面上是个人行为问题,实则是党员、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化、宗旨意识弱化的政治问题,不仅对自身生命安全不负责,还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从党性上看,党员酒驾醉驾,不仅违反党章中‘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的规定,而且严重损害和败坏党的形象……”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2月8日上午,勐捧镇纪委召开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上,勐捧镇纪委组织学习了《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镇党委负责人对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酒驾醉驾的源头治理。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必须站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上认识和处理酒驾问题,把查处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将文件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公职人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全面管党治党责任,管好、管住党员干部,坚决遏制住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高发态势。二是加强对酒驾醉驾的责任追究。镇纪委将进一步深挖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背后可能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一同参与违规聚餐饮酒的党员、公职人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对党员教育管理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责任领导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酒驾醉驾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同组织人事部门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措施。三是强化警示震慑。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教育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度解读纪法规定,说清危害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点醒“梦中人”,产生“当头棒喝”的警示震慑效果,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自警自省、纠错纠偏、校准行为,督促全镇党员、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李磊||责任编辑 陶乃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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