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我们在行动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1 08:2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勐腊县纪委县监委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业务学习重中之重,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确保扎实深入开展学习。一是人手一册,配备到位,勐腊县纪委县监委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条例》一册,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一一对应、逐条研习。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依法、秉公、廉洁行使职权;二是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学习。大家通过“专题培训+自学”等方式,熟悉掌握《条例》的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进一步吃透其精神、把握要义、领会实质。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和纪法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从严从实强化监督落实。把学习《条例》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相结合,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推动落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加强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更加规范精准地行使监察权,完善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

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在学法用法上作表率。忠实履行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依规依纪依法运用监察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细做实教育提醒、纪法威慑、政策感召等工作。(张德新‖责任编辑 鲍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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