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开展廉政提醒 督促监督单位风清气正过“廉”节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15 19:59:26

“这些典型案例在政治纪律上主要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规定……大家一定要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和运用,牢记‘三个务必’、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敢于纠治本单位歪风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风尚。”近日,勐腊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对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搬迁安置办等9家监督单位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及下属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共34人开展2023春节前集体廉政提醒。持续以严的基调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督促9家单位紧盯节点纠“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压实主体责任。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州县纪委监委11起典型案例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做解读,督促各单位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主动扛责担责。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改作风、抓作风、树新风,以有效举措把作风建设责任压紧压实。

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各单位党组聚焦节点易发多发“节日病”加强监督,防治“节礼”背后的腐败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加强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和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娱乐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党员干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组织或参与聚餐饮酒、酒驾醉驾等问题。

弘扬新风正气。督促各单位党组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好。

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根据县纪委县监委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从严从重查处,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朱琦‖责任编辑 鲍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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