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公车私用和违规报销因私往返交通费用情况自查自纠活动

来源 :本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1 15:52:09

按照上级法院《关于组织自查有无公车私用和违规报销因私往返交通费用的通知》要求,勐腊县法院于20164月,针对本院领导干部有无公车私用和违规报销因私往返交通费用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

一是受查对象本人进行自查。受查对象针对20131-20164月期间,本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和违规报销因私往返交通费用情况认真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表后上交备案。受查对象除了现任院班子成员6人外,还包括2013年期间的班子成员2人(1人离任1人退休),以及现任的其他乡科级实职领导干部6人,共计14人。二是对20131-20164月期间,公务车辆的派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向院行政办调阅了上述期间的车辆派用原始登记资料,并向院行政办负责人了解车辆使用情况。三是对20131-20164月期间,领导干部报销交通费用情况开展财务检查,向院财务室调阅了相关财务台帐。

经过自查,未发现有公车私用和违规报销因私往返交通费用情况。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使勐腊法院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院党组作为法院的核心组织,对法院工作起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更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以自身言行为全院干警当表率、树标杆,做三严三实好干部,塑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