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内控制度建设 扎紧制度“笼子”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17 08:15:54

“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监督好驻在部门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这是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如是说。

对于县公安局部分现行制度建设滞后,缺乏操作性,制度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今年以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健全制度为抓手,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针对县公安局面广、人多、资金大、项目多,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情况,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的作用,坚持标本兼治,在“根”上堵塞漏洞,从制度层面找准“症结”。针对县纪委县监委对县公安局看守所档案管理混乱提出的监察建议,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县公安局各所、队、室对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深入查纠整改,督促县公安局看守所完善了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应急处突预案;针对县公安局内控机制缺失的问题,督促县公安局第一次全面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自查自纠,深入分析自身权力运行特点,认真查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对可能滋生腐败问题潜在危险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全面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首次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针对县公安局两个下属独立法人(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不经局党委会讨论决策的问题,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局党委会上明确局党委书记是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监察组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进而要求县公安局党委认真研究,及时修订县公安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和各项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今年以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共督促县公安局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0余份,进一步强化了县公安局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推动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朱正武||责任编辑 高欢)


文章关键字: 公安局 制度 廉政 党委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