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贴近民生强监督 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25 09:05:22

为贯彻落实勐腊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勐腊县流浪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7日制定下发了《勐腊县城市犬养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了勐腊县公安局是负责犬养登记管理,发放登记证,查处无证养犬、违规携犬出户、养犬扰民等行为的主责部门。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持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日,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听到部分群众私下反映县公安局办理养犬登记证存在不规范不合法情况后,高度重视,于2021年4月24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查阅了该所办理犬养登记证的全部材料,检查中发现该所拟办理的部分犬养登记证确实存在收集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和《勐腊县城市犬养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即办理犬养登记证的单位提交的犬只免疫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发现该问题后,驻局纪检监察组立即要求勐腊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对提供犬只免疫证明材料不合法的单位停止办理犬养登记证,同时要求督查大队、法制大队联合介入督导犬养登记证的办理程序,确保办证流程规范合法。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负责办理犬养登记证的民警表示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勐腊县城市犬养管理办法》,确保合规合法办理犬养登记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立行立改。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及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每一个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加大对县公安局办理犬养登记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实回应群众关切,激发责任担当,为勐腊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提供持续有效的坚强纪律保障。(朱正武||责任编辑 高欢)

文章关键字: 勐腊县 犬养 城市 登记证 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