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29件,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72件。受理问题线索237件,立案158件,其中立案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9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人员19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48人。处分151人,其中党纪处分124人、政务处分45人;处分乡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8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17人。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5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13人次,占82.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2人,占12.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占5.4%。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3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解读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部署要求,一体推进“三不腐”,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统筹推进各领域反腐败斗争。
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237件,立案158件,处分151人,留置8人,移送检察机关10人。表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严管“关键少数”,执纪执法更加精准有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管干部10人,问责领导干部14人。表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要求,对“关键少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执纪更加精准,问责追责更加有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蝇贪蚁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一般干部8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17人。表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批“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高监督质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82.2%,表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更加强化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以及纪律轻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为大问题。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32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14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0人。表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教育挽救大多数,用纪律重处分和法律法规惩治极少数,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正风肃纪反腐。(案管室||责任编辑 陶乃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