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21 15:58:01

去年以来,勐腊县纪委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格局,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职责定位,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多次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制定下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以严明的纪律和坚强的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任务。在脱贫攻坚纪律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员干部在执行政治纪律、责任压实、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效能、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脱贫实效等方面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责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聚焦主责主业,重在刹风整纪、追责问责,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室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真正做到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把脱贫攻坚巡察作为一项工作重点,采取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村延伸巡察等方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机动式、短平快的专项巡察。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人社等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健全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通过查阅财务台账、入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

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把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把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以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党员干部、乡镇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县纪委领导分片包案制度,加强对乡镇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依托“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乡镇交叉检(审)查、划片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执纪审查力度。

推动政策落地,压实工作责任。对照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各项脱贫政策落实落地。建立专项约谈提醒机制,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责任不力,对乡镇党委政府在统筹组织、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方面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扶贫脱贫工作中项目、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资金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及时进行约谈,并视情况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进行提醒警示。

严肃结果运用,加强问责力度。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与组织部门和督查、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充分运用党委政府综合考评、监管部门工作检查、审计监督等成果,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力度。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