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县监委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30 09:22: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9月20日起正式公布施行。《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新时代国家监察工作实践的重要成果,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坚定决心,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多措并举,扎实有序开展好纪检监察机关《条例》的学习。

突出学习原则。提高站位学,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増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学习,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好。提升业务学,《条例》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同时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面对监察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解决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满足监察机关履职的迫切需要。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系统深入、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增强党性学,《条例》进一步明确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严格对监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有利于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抓实学习措施。领导带头学,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自觉学。12月上旬,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组织一次以《条例》为重要内容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当好表率,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阅研条文,掀起《条例》学习活动的热潮。集中组织学,以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分管部室集中学,以委机关各部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带领细学,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骨干领学、交流互学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要求,弄明白监察的职责、对象、权限、程序等。以考促学,例出《勐腊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计划》,每个学习内容完成,将组织以部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为单位的测试,每次测试结果将进行排名并公示,排名靠后的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将进行约谈,并将测试结果纳入公务员日常考核,切实做到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王君华||责任编辑 肖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