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17 15:02:16



   为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2024年5月17日,勐腊县纪委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4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
  勐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祖超主持会议并作专题辅导,班子成员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各部室、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3次修订《条例》,并以法纪形式固定,目的就是要让铁纪“长牙”“带电”“发威”。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纪律“高压线”和红线,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遵循。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将党纪和党史相结合。学会学懂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不断胜利的道理,深刻体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要将党纪和党章相结合。推进党纪学习强化遵循党章的意识,促进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自觉守住从政用权的底线。要将党纪和其他纪法条规相结合。从体系上全方位丰富学习内容,同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组织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监察法等。要将党纪和个人现实理解相结合。丰富学习形式,坚持例会集中学、中心组研讨学、支部交流学、个人自主学;综合运用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观摩等方式。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率先垂范,深研细读新修订的《条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进行反复学、持续学、深入学,把党纪学习教育做在日常、融入平常,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时刻将党纪党规铭记于心,将其作为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自觉做到在党纪国法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左廷静 ‖ 责任编辑 鲍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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