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 助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30 10:08:49

勐腊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积极推进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持续释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体现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积极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正名,希望刀某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大胆履职,继续保持积极干事创业的热情。”4月29日下午,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原纪检监察干部消除心理顾虑、撑腰鼓劲。

“在我工作调整之际,感谢组织为我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这极大激励了我更加敢于负责尽责、更加善于担当作为。把信访举报当作一面镜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今后也提醒自己要更加严以自律……”会上,原纪检监察干部刀某深有感触地说道。

纪检监察干部作战在正风反腐一线,与腐败分子较量,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难免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工作中受到怀疑、被误解、被举报的情况,但不实传言和诬告会严重挫伤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监督履职的积极性。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事求是地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组织核查后属于不实举报的,通过召开澄清正名会议的方式公开澄清正名;对恶意诽谤、捏造事实,诬告干部者严肃查处,用实际行动向社会各界树立“担当者有为有位,诬告者承担后果”的鲜明导向。2021年以来,勐腊县纪委县监委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3人次。

“我们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将完善无实质内容检举控告分析研判机制,继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成果转化,旗帜鲜明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惩处诬告者。同时,遵循严管厚爱的原则,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严防“灯下黑”。(李梅||责任编辑 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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