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调查中一体推进“三不”

来源 :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杨明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17 09:59:03

“我大学毕业后,就考入公务员,一直比较顺利。我家里就我一个小孩,父母也都是有工作”,“和她是在外面和朋友聚会时认识的,之后我们经常联系。”在调查期间开展谈话时,办案人员让罗某谈谈自己目前的生活环境及认识。

“我和她开始认识的时候,我是有女朋友的,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我和妻子是大学期间就开始谈恋爱,期间分分合合。认识玉某之后,我平淡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初次见罗某,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略带‘钢性’的邻家‘大男孩’的形像。很难将这样其与违纪事实相联系。”办案人员介绍,通过审查调查期间谈话及对他周围生活调取相关材料,我对罗某有了新的认识。罗某20多岁,从小到大生活顺风顺水,毕业后又一路“开挂”,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名国家公职人员。

2018年,罗某在参加朋友聚会时认识已婚女性玉某,因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开始通过微信相互关怀。2019年初,双方发生了不正当性关系,并长期保持。罗某平淡无奇的生活,从此被激起了千层浪花。直至2021年初,玉某丈夫沈某发现双方不正当性关系后,沈某便通过电话联系到罗某家人,双方相互纠缠谩骂。罗某讲述“沈某对我纠缠、谩骂,我也回激他,也发了侮辱和骚扰他及玉某的微信,我认为他这样对我,我也不能示弱。”罗某就采取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物品、发送低俗、侮辱的信息骚扰沈某,沈某随后通过中共勐腊县纪委信访室进行举报。

在与罗谋长达1小时的谈话中,办案人员既严肃又严厉又语重心长地与他交谈:“你换个角度想一下,如果是你的妻子,你发现她与别人存在不正当性关系,你是否会像沈某一样抓狂,是否会采取各种方式攻击对方?”“这事发生后,你的父母及妻子一直在鼓励你积极面对自己的错误,并鼓励你好好改正,他们在你最难的时候依然选择相信你会变好,但背后他们留下的眼泪你知道有多重吗?”罗某开始低下头沉默,眼睛泛红。“我现在很后悔给自己的家庭和别人的家庭带来了的伤害,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和妻子,也因为自己错误影响了别人的家庭。”

2021年12月8日,罗某因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低下,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侮辱、骚扰他人,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形象。经勐腊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罗某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审查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既要克服以往“就案办案”“就案论案”的简单办案思维,把握“惩、治、防”的辨证统一关系,将一体推进“三不”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于审查调查的运筹谋划、领导指挥、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全部工作,贯穿案前、案中、案后的各环节,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此外,从查办案件开始就深入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案件,深入剖析案发地区、单位或部门政治生态和典型问题,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把一体推进“三不”的体制机制构建起来。审查调查是做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的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是严肃的执纪执法过程,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过程,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既有严厉惩治,又有教育挽救、“菩萨心肠”,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纪委监察委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要把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贯通起来,准确把握处理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不同标准和要求,精准运用纪和法“两把尺子”,既注重纪在法前、执纪必严,又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在事实认定、程序环节、法律适用上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要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适应,推动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同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震慑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使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推动相关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逐步实现。(杨明涵||责任编辑 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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