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一直以来,勐腊县纪委监委紧跟上级要求,认真领会政策策略,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聚焦宣传引导,确保广泛知晓。勐腊县纪委监委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主动到基层接访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举报渠道、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与此同时,充分用好“廉洁勐腊”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宣传澄清正名工作成效,持续弘扬清风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奋发作为、干事创业。
聚焦审慎稳妥,确保实事求是。勐腊县纪委监委不断在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上下功夫。在调查核实检举控告过程中认真分析、仔细甄别,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出全面评价,澄清内容主要是调查核实结果。做到有访必核、不枉不纵、精准执纪,划分清楚“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线,通过正向引导、严格程序、审慎落实三项举措,不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取得实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聚焦依法澄清,确保肃清影响。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是有为干部的‘强心剂’,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则是诬告陷害行为的‘紧箍咒’。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有必要澄清的,根据不同情况,充分听取被澄清对象的意见建议,分别采取发函反馈、当面说明、会议通报等方式开展澄清工作,切实消除不良影响,帮助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2021年以来,勐腊县共为1个单位1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向公安机关移送1件2名涉嫌诬告陷害的行为。
聚焦暖心回访,确保消除顾虑。勐腊县纪委监委通过澄清正名工作,向党员干部传导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把信访举报当作一面镜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导向。此外,量身打造暖心“回访套餐”,一人一策,通过听取被澄清对象想法、单位意见和群众反映,看其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全面了解后续思想、生活、工作状况,传递组织温暖,为他们加油鼓劲。(勐腊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 责任编辑 鲍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