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一个创新,四个强化”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30 16:53:40

今年以来,勐腊县纪委按照上级纪委信访工作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职能,积极创新拓宽信访工作渠道,创新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强化信访案件管理、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等。1月至10,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5件,来信33件,来访6次,来电4件,网络举报30件,其他2件,立案4件处理4人。

“一个创新”:

创新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渠道。发挥县、乡、村、组四级94个五级联动群众诉求信息员作用收集来信来访,在各县直各部门、乡镇设置信访举报信箱并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采取专项巡访、综合巡访和日常巡访相结合,县乡巡访联合互动,坚持边巡边查边改,机动灵活。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访组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认为有价值的上报县纪委,由县纪委进行专业分析研判、集体会商。问题严重的由县纪委直接调查,一般违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给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调查,限期查处到位。形成发现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商——快速调查处理的“流水线模式”。坚持各环节各负其责,边巡边处,快查快办,大大提高整个巡访工作的效率。在巡访对象上,打破行政界限,监督触角从县直单位、乡镇(农场)延伸至乡村一级党组织,实现监督全覆盖。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巡访 7374 人,发现信访问题线索 54件;受理群众诉求问题196 件;收到工作意见建议988 条。

    “四个强化”:

强化完善举报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了《中共勐腊县纪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违纪案件处置三方会审制度》等6个信访和案件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勐腊县纪委巡访工作制度》、《勐腊县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反馈机制》、《勐腊县重要信访举报情况报告机制》等。明确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室必须定期汇总信访室移送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每季度向信访室书面反馈;对被举报人立案审查的,由承办部门在审查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函告信访室;承办部门办理实名举报的回复情况,抄送信访室备查。其他相关部门对申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等的办理情况,于每年年底前集中反馈信访室。

强化信访案件管理。建立主要信访件档案库,根据信访案件性质、办结时限将案件材料分门别类编号入档,方便查询;建立普通信访材料档案,将信访工作涉及到的所有问题材料划分为几大类,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建立信访基础工作档案库。通过建档立制,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强化领导包案制度。强化包案责任,推动及时化解。落实纪委常委包案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认真接访、接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上访老户。对于实名举报件,建立了实名举报回告制,在领导批办的实名举报件调查完结后,由调查组或承办单位将调查结果向实名举报者进行面对面或电话回告,并做好解释工作,若实名举报者对调查结果无异议后,则在回告卡上签字。

强化信访举报督办工作。综合运用电话、网络、发函、约谈等手段,通过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转送件办理情况跟踪督查。

县纪委坚持主要领导和分管信访件领导传阅制度,一般信访件定期呈阅,重要信访件即时呈阅,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对未及时确定处置方式、未按要求核实署名举报人信息和答复实名举报人的,进行督促;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引发群众不满的,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的,给予问责。

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典型、线索具体的转送件,特别是涉嫌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交办督办。开展了对十八大以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量大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梳理分析,共处置问题1078件。围绕精准扶贫情况、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扶贫队伍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发现175个问题,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起,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对4个单位和4名领导干部启动问责。对识别不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不力、帮扶责任落实不力的16名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对扶贫工作识别不精准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截止目前累计电话督办476次,书面督办25次,进行业务指导276次,听取汇报61次。(彭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