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21 12:01: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勐腊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全面深化“三转”,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为勐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作风纪律保证。

勐腊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以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重拳惩治腐败,共处置线索253件,立案审查201225人,收缴涉案金额11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8持续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保持政治定力推动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执纪机关,时刻把上级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刻印在心上,始终坚持强化政治意识,把纪律审查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纪律审查工作,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十八大以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1件,违反组织纪律4件,违反廉洁纪律20件,违反群众纪律3件,违反工作纪律8件,违反生活纪律4件。

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始终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按照“六项纪律”的要求,以纪律为戒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松,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寸步不让,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既治病树,又拔烂树、正歪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审查的201225中,科级领导干部41人,一般干部29人,其他人员138人,给予党纪处分177人,政纪处分45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5人。  

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则》推动纪律审查工作。组织委局干部深学细读细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图,及时转变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在执纪审查中严格执行和准确运用《工作规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执纪现象发生。
  精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动纪律审查工作。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把党纪的尺子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执纪特色。坚持违纪必究、防微杜渐,以用好第一种形态为基础和关键,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宣传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新品。整合资源力量,组建反腐倡廉宣讲团,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五年来,运用第一种形态96人次,第二种形态83人次,第三种形态81人次,第四种形态43人次。
  充分发挥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到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形成铁拳头,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共同发力,形成了多方位、深层次的协作配合,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反腐败协调也呈现出“意识明显增强、线索明显增多、联络明显改善、合力明显凸显”等特点,全反腐败协调工作呈现出运行有序、科学高效的良好局面,形成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十八大以来,我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公检法等机关移交我委54人,刑事处理38人,我委处理涉法行为176件。
  守牢纪律审查安全底线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按照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的指导和要求,目前我县执纪审查谈话室已建成投入使用,被调查人员进出办案点谈话,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谈话对象与执纪人员进行同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我县谈话工作点的建成运行,有效发挥了对审查的全程监督及安全保障职能,全面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的能力,增强了执纪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有利于掌握关键证据,切实提高办案效能,在维护了谈话对象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纪律审查工作的安全。定期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消除执纪审查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