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5-05 16:16:05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换届、评先评优的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勐腊县纪委县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把“严”字贯穿廉政意见回复全过程,加强分析研判,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2022年1季度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50件,2051人次,对1人提出暂缓使用意见,因不属受理事项范围,不予受理4件。

严格范围受理。明确受理人员范围和受理事项范围,对单位、组织、集体等一般不受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方面加强领导和审核把关,征求意见按照“谁主办,谁牵头”,由牵头部门统一收集梳理后发函进行征求。

严格程序办理。指定专门的部门牵头受理、分转、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从接收到回函,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回复及时。根据核查内容分别向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征询意见。切实做到协同高效、管理规范、流转顺畅。

严格规范回复。按照实事求是,逻辑严密、表述清晰的原则,统一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模板,严格规范回复,提升工作时效和质量,避免因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

严格保密纪律。要求各承办人员不得私自泄露或议论征求意见对象党风廉政意见有关情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事项,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

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压实各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造成廉政审查失实失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王君华||责任编辑 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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