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访接访实施办法出台 将窗口下移 把民心上移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27 16:30:41

勐腊县纪委县监委结合正在开展的“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落实每年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窗口接访”到“主动下访”,于近日出台《勐腊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实施办法》,助力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抓好监督执纪“第一棒”,将窗口下移,把民心上移。

实施办法解决下访访什么、怎么接访的问题。工作办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明确了勐腊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中的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对照办法的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下访接访范围等内容。坚持委机关统筹协调,乡镇(农场社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机制,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自上而下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全力推进每次活动开展见成效、有成果。

实施办法解决问题线索办什么、怎么办的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处置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线索质量关。下访接访中收集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按照“两统、两不统”的要求,精准做好下访接访“后半篇文章”。针对开展下访接访活动中发现的较具体、可查性强的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要求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群众正当个人反映诉求,督促责任单位依照政策法规解决到位,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办法解决问题线索办理督什么、怎么督的问题。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及时回访等方式,真正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信访问题“症结”所在。指导、督促承办部门认真核实、即收即办,坚决杜绝“口头上”办理、“被动式”办理、“慢节奏”办理,通过“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全过程监督,将办理案件作为实体解决问题的有力举措,充分发挥出“1+1+1>3”的监督叠加效应。办理完毕后,耐心细致答复信访举报人,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化解矛盾突出问题。

发挥好“收起来、分出去、抓回来”工作机制。在实施办法正式下发之前,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已通过“一线接访”+“双反馈”、“带案下访+回访”等方式进行下访实践,共接访群众5批8人,形成问题线索2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3件,达到了较好的群众效应及宣传效果。下访接访中,重点关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四风”等问题,通过问题收起来、线索分出去、结果抓回来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下访接访绝不能流于形式、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以耐心的态度、清晰的思路、笃定前行的劲头、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为“清廉云南”的建设提高勐腊“辨识度”和“贡献率”。(吕芳||责任编辑 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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