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活函询 抓实日常监督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7 18:06:09

“经核实,对您作出的说明予以采信,对函询问题予以了结。请您就函询问题在本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近日,驻县人大办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对象函询问题进行当面反馈,将《函询了结告知书》送到被函询人手中,并以此次函询为警示,到被函询人所在部门开展座谈,给部门同志上廉政警示课。

在问题线索处置中,用函询方式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提醒已成为勐腊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函询质量和效果,会用善用、用好用活“函询”这把纪律戒尺,使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的一个侧面。

函询作为第一种形态最基本、最常规的手段,对于维护监督执纪严肃性和政治生态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函询既是了解情况,也是组织给的一次很好的如实说明机会,能够防止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函询不是一函了之,必须要让党员干部感到函询是严肃的。

日常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政治监督融入函询工作全过程,针对函询发现的问题,进行动态分析、精准画像。对普遍问题进行综合研判,为掌握相关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和开展日常监督提供参考。对典型问题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促使相关单位党员干部主动检视自身问题,净化政治生态。

函询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信任,重在达到教育感化、警示震慑等效果,让干部真切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被组织函询,对我来说是一种警醒。经核查后,组织对反映我本人的问题‘予以采信了结’,是对我的肯定,但也给我敲响了警钟……”“感谢纪委为我正名,虽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但是我会引以为戒,今后工作中努力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于被反映不实的干部,县纪委监委及时将“采信了结函”反馈给被函询人为其解开心结,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同时坚持同步推进打击诬告陷害诽谤公职人员行为,为2名被诬陷者进行澄清正名。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做好函询“后半篇文章”,对于本人说明被采信、函询问题予以了结的函询对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其发函,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接受组织监督。这既是对被函询人的再提醒、再教育,也是对其他参会同志的一种警醒。同时,为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对于函询发现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函询对象,督促单位(部门)一把手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及时敲响“警示钟”,助推改进工作作风。

2021年,县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21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56.2%。今年,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把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的重要方式,提升“四种形态”运用成效,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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