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30 16:19:39

为实施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真正发挥“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勐腊县从坚持常态督查、范情况收集,实行动态管理、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关键等方面入手,将第一种形态推向常态化。

将党组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关键,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农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党组织落实好“第一种形态”,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止党员破纪进而破法,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开展约谈提醒等活动,结合反映和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发现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轻微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纠正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取得了较好效果。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要求各乡镇(农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重视日常督查工作,对工作纪律、工作状态、履职情况等严格要求,加强作风常态机制建设。在监督中见常态,在整改中树新风,促使干部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习惯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六种处理(处置)方式,建立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等工作档案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2018年以来勐腊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牢牢把握执纪监督第一道防线,通过谈话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发现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轻微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和纠正,2018年第三季度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94人次。(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