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的警示教育“附加值”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12 16:10:02

警示教育先从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开始,弄清楚其对于违纪违法事实的看法和认识,做通其思想政治工作,从而达到挽救一人,教育一片效果。这是勐腊县纪委监委在以案促改、以案促教警示教育中的探索和尝试。

“我们希望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时,当事人能够现身说法,讲清楚自己思想上的蜕变过程,深度剖析对当事人来说是一次全面的检视和对照,对受教育者说,也是一次与自我进行深入对话的过程。”在不断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过程中,勐腊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中不断探索完善,力争形成最大公约数,绘就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同心圆。

“最终选择上交违纪所得,且在调查期间能够正视自身错误,积极配合组织……”在公安部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案件当事人开展了激励关爱式谈心谈话,并把组织对其进行挽救的政策讲明白,传递执纪温度,让当事人选择相信并依靠组织。另一方面,希望借谈话能够唤醒当事人内心的责任担当,主动剖析违纪心路历程,给受教育者最大的警示借鉴意义。最后,将当事人现身说法警示的鲜活性、故事性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警示教育形成合力,让受教育者能从不同角度对同一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思考和检视。

“警示教育是做人的工作,视角不应该只放在受教育身上,被处理的干部也需要挽救、需要引领,需要发挥其在警示教育中的‘当头棒喝’作用。”按照县纪委监委有关要求,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找准警示教育契合点,避免一味大水漫灌、搞填鸭式教育。因此,在对党员干部进行有针对性提醒教育之前,该纪检监察组都会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一起做好被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让其从内心愿意将自身违纪违法的细节和根源性问题讲清楚。

该纪检监察组会同县林草局主要负责人与该单位2名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后发现,随着交流的深入,不仅找到当事人身上的主观错误,还意外地发现单位在管理制度中的空白、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容易忽视的漏洞及党建工作中急需完善的环节。也因此,该纪检监察组在其监督的9个单位探索试行警示教育“四步走”,即纪检监察组会同相关单位提前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宣读党员处分决定,并就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表态;受处分人员剖析根源性问题及原因并现身说法;单位党组书记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表态发言,不仅最大限度发挥当事人现身说法“当头棒喝”作用,还提升了警示教育的“附加值”。(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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