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以案促改抓警示 立德树人提师风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04 17:46:56

“刀某作为中共党员、人民教师,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李某作为中共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一件件鲜活的案例,让参加警示教育会的教职工唏嘘不已。

这是勐腊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上通报近期教育系统干部违纪案例的情形。

日前,针对全县教育系统内发生的违纪案件,勐腊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教育体育局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力求通过身边发生的案例,警醒全体教师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不断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遵守党纪法规,确实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防的教育目的,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从严治教行为,也凝聚起广大教师不断奋进的精气神与正能量。

“我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也对我的教师身份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会对照自己的错误认真反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警醒的态度。”此次警示教育大会除了通报有关违纪案例外,违纪人员在现场还进行了现身说法,以自身违纪行为警示教育身边人。

“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有‘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感,要有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世界观,负面典型要引以为戒,要经常自我反思,查找自身不足。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同志,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要以德立身,以德施教,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为教育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会议最后,县教育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向全体教师提出,要通过剖析教育系统内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结合反面教材,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持续抓好以案促改,使警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王永斌 || 责任编辑 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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