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督数据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20 15:10:23

“组长,今天以这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并督促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从自身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效果比我们自己领学念文件好太多了。会上看到大家在提问环节紧张地查阅资料、积极回答问题,也给我局党组、党支部今后如何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章、法律法规学习有了很大启发。我们之前的工作确实还存在走过场和应付成分,导致在效果上打了折扣......”

“在警示教育大会上按照职责分别对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委员、普通党员同志学习党章党规情况进行现场提问,是为了深入了解你局学习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的内容之一......”

上述场景是勐腊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针对某县直部门在开展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上存在“水土不服”问题后,依托下达处分决定到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并与该单位“一把手”开展工作交流、收集监督数据的情景。

综合各类监督和调研结果,建立大数据意识,以发现问题为数据来源,针对问题分类建模,分类施治,并不断补充数据,完善建模精准度,为解决问题提供数据分析是县纪委监委今年以来,站在监督和支持角度,对各单位部门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逐个解决的方式之一。

目前,部分党委(党组)对“两个责任”认识不清,面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熟悉甚至不会、不愿去学习,认为干部监督、处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主动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还存在不想、不会、不主动的情况。可是怎样将上述问题细化在具体的实践中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思广益出实招。

“统筹‘四个监督’,建立大数据意识,将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数据包’并不断补充完善数据量,精准描绘各单位问题是我们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分党委(党组)存在“不想、不愿、不会”,但背后的原因需要监督数据做支撑,从而协助党委(党组)解决问题。

为将问题逐个解决,今年以来,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首先盯住其监督的9个单位所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方面向各被监督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党组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及早发现和纠正问题。另一方面将开展监督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监督数据及时补充到“数据库”,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后续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精准度,将各单位政治生态越描越准确。

目前,该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9个单位中有5个单位党组实现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理“零”的突破。其他4个单位党组已能常态化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手段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也是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大数据意识,用好监督数据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协助党委(党组)解决问题并督促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三不”机制相互支撑,共同推进的实践体现。(高欢 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