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 向生态环保领域问题“出拳”“亮剑”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09 17:11:59

滇池沿岸线的长腰山变成了“水泥山”、保山东河沦为“纳污河”、通海杞麓湖之殇痛……近期公布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再次警醒我们必须以坚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推动解决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近年来,勐腊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案例问题,以监督视角举一反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创新监督机制和路径方法,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在勐腊落地生根。

强化多方监督贯通融合勐腊县纪委监委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以《中共勐腊县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为监督指南,把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构建“纪委+组织+巡察”三方促改模式,形成巡察整改完整链条,再由各派驻机构、各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对巡视巡察涉及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提升整改实效。

全力开展专项行动监督。成立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全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召开全县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督促会、查阅台账和专项整治成员单位情况报告等方式,开展常规性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以来,针对开展专项行动主动性、自觉性不够的单位,发出通报批评1份、工作提醒2份、督办通知3份、监察建议1份;处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对分管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而不实,给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问责2人、谈话提醒12人;共受理19起基层党员涉嫌毁林问题线索,给予党纪处分7件7人,谈话提醒、责令检查12件13人。

加强重点创建工作监督。印发《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方案》,成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纯翠勐腊”工作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将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大气污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省级美丽县城等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截至目前,发现问题7个,下发工作提醒7份,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快查快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针对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勐腊县开展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移交的4条问题线索,及时成立案件专班将问题线索并案处理、函询处置。目前,案件已办结,处理情况为问责1人、谈话提醒3人。针对部分单位履职不力、对州委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杨琴、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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