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监督“探头” 推进“清廉傣乡”深入开展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13 11:38:14

“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是监督,监督效果强不强,很重要的是看监督工作能不能融入日常,再看监督的‘探头’准不准……”勐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表示,不断校准监督“探头”,并把监督做在经常,是撬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带着这样的监督理念,前不久,驻县人大办纪检监察组在与县纪委宣传部综合分析所监督联系单位提交的关于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推进“清廉傣乡”创建的阶段性工作总结后,决定开展实地回访调研,收集问题、调整监督方式方法,为创建活动开展保驾护航。

走访了解发现,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均不同程度存在推进缓慢,未按计划时间节点有效开展;有的满足于应付式开展,没有收到实效,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更多的是缺乏自主谋划和创新,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执行中严重“水土不服”。

“‘不想’是一体推进‘三不’中最考验各部门思想认识的一项工作。‘不想’工作开展好,涵养政治就能向前推进一大步。很多部门和单位对开展此类活动抱有吃力不讨好错误认知,主观上懈怠导致创新不够,继而影响活动效果……”针对走访收集到的问题、交流中得到的情况,县纪委监委鼓励各部门和单位在理解文件的基础上,充分调动自身积极性,大胆创新,持续深化廉政教育。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进行走访交流,及时了解各单位想法,同时在监督工作中做到换位思考,对各单位开展给予协助。各单位在后续开展过程中有了更准确的认识,思路也被打开,开展活动的方式上也得到了丰富。

相比事后问责,主动前移哨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主体责。相关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事前沟通交流和通报、事中接受监督、事后报告结果,有效提高了监督质效。

此次依托全县推进“清廉傣乡”创建工作契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县纪委宣传部沟通,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及时调整监督方式,以“事前、事中、事后”等方式进行跟进,一方面是加强监督,对活动开展起到督促作用,有效防止“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另一方面,作为监督“探头”,派驻机构在监督过程中从一体推进“三不”全局出发,做好监督数据抓取,让自身“探头”变得更精准。(高欢 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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