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强规范促提升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06 15:37:22

    “卷宗内复印的证据材料要注明原件保管处、复印人,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后盖上公章再进行归档。”

“这起案件审查调查卷证据提取的手续不齐全,需要补齐,以后注意不要再出现类似问题。”

“这些卷宗装订要规范、整齐,便于查阅”

 ……

这是评查小组在开展评查工作中,一边反馈评查出的问题、一边将问题列入问题清单的情形。

近日,勐腊县纪委县监委通过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成立4个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各乡镇、农场纪委和县直机关各部委办局2018年以来的自办案件及问责案件,尤其是扶贫领域处分和问责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自查自纠、质量评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突破口,将案件质量细化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评查标准,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别带队,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人员,严格对照案件质量高标准,对10个乡镇4个农场全面开展2018年以来的自办案件及问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督促县直机关部委办局完成2018年以来本单位自办案件清理及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并对2018年以来办理自办案件的党委(党组)开展全面评查。检查组认真细致审阅案卷,列出清单、督促整改,以问题导向倒逼质量提升,做到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

“评查组指出我们案件质量存在不少问题,接下来我们将立行立改,提升案件审查质量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瑶区乡纪委负责人表示。

“案件质量评查不是‘找茬’,主要是为乡镇、农场纪委,各部门在案件办理上提供帮助和指导。”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以扶贫领域案件评查为契机,评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对乡镇2018年以来的自办案件自查工作开展业务指导,进一步了解基层审理工作需求、存在问题和疑难问题,精准开展业务研究和指导,督促指导乡镇整改到位,推进全县案件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通过检查,不仅强化了案件办理流程手续、文书格式、法律法规运用等知识的再学习,在案件评查组开展实地指导评查时,可以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细节问题进行针对性学习补强,还可以在实地指导评查中,学习审查调查过程中事实认定、证据采集需要注意事项,学习如何准确定性、恰当处理,补齐案件办理短板。(高欢 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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