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联审”为巡察整改扣上“闭环扣”

来源 :巡察机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18 11:23:14

“通过日常监督情况来看,巡察组指出该单位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的问题,截至目前还有66万未完成拨付。”

“该单位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等问题,在党建检查中仍然存在,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镇党委对村党总支的指导监督不到位,导致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深入自查。”

近日,勐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机构对十三届县委第一至五轮被巡察单位集中整改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后续整改进展情况“三方联审”,指出整改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针对各被巡察单位报送的后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共同审核把关,三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标准,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后续整改落实措施和成效逐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统一由县纪委监委汇总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持续整改,确保巡察整改销号清零。

“三方联审”是勐腊县继“巡察整改监督联席会”、“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后为巡察整改扣上的“闭环扣”。通过召开巡察整改监督联席会,对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发回重改;开展后续整改情况三方联审,逐一对账审核,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加快工作进度;三项监督措施的有效落实,让巡察反馈问题实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1523个,整改完成率达95%。

“通过‘三方联审’,既加强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协作,利于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的贯通融合;同时压实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为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执行好“三方联审”机制,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并重,从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聚焦整改质效评估、推动问题“清底清零”等巡察整改关键环节入手,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曾学文‖责任编辑 马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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