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巡“回来”的电脑和打印机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7 17:59:52


“组长,从村委会的财务账目上看,办公耗材和维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费用支出较高,有点不同寻常。”

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在对勐仑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中,对某村委会延伸巡察时,一名组员发现不寻常的问题后,立马向巡察组组长报告。组长当即组织组员兵分两路进行核实了解,一队组员走访提供服务的商户,另一队组员到村委会了解,通过走访和谈话后,基本锁定问题缘由:耗材支出中含有长期留在村委会干部依某家中使用的村委会电脑和打印机的日常支出费用。

“我留在家中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2010年上级部门购置赠予村委会的,2019年因脱贫攻坚工作需要上报的材料较多,我家离村委会又较远,我就把村委会的另1台台式电脑和打印机也拿回家里使用,方便我及时上报材料。”当巡察组找到依某核实相关问题时,她很自然地回答道。

“在脱贫攻坚的特殊时期,你把电脑放在家中用于处理村委会事务,我们是理解的,但是2010年你就已经把1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家中至今已长达12年,2019年又把1台电脑和小型打印机拿回家里使用至今,集体的资产长期留在家里使用的话,性质就变了。”通过巡察组的谈话,依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谈话后就把2台电脑和打印机归还到村委会。巡察组在核实清楚基本事实后,及时把该问题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最终,依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方便工作为名长期把公物放在家中使用,短期使用看似“合理”,长期使用则会变为“占用”。古人有“公烛之下,不展家书”的故事,微小如烛光,都能做到公私财物泾渭分明。公是公,私是私,党员干部更应当分得清清楚楚。拿点公物、揩些油水、蹭点好处,看似事情不大,但这往往是许多腐败行为发生的起点,久而久之,必然导致人生的倾覆沉沦。党员干部唯有恪守“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的准则,面对公器公物,心中的那个声音才会无比清晰而坚定:“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黄达‖责任编辑 鲍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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