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1年第13次集中学习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15 10:50:16

12月14日,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3次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并就学习心得作交流。



专题一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条例》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实践运用好《条例》,努力打造依法执纪监督的生动实践,忠实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

会议强调,要笃学慎思,深学细悟,深刻领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好《条例》,以开展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线上+线下”学习等方式,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落实《条例》,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开展监察工作,在纪法贯通方面,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规则,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在法法衔接方面,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促进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司法程序有机衔接。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执法普法,结合工作职责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全覆盖。全面系统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宣传取得实效,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研促学、以考促学、以干促学。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的同时,要监督督促所监督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条例》学习贯彻和加强普法教育,并强化监督检查。


专题二 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会议指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了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的宏伟蓝图。省委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谋篇布局,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省情实际和发展趋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云南特色。省纪委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展现了新时代新阶段深入推进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意志。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省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定位,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韧和执着。将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注重实践运用和成果转化。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学用贯通,强化政治监督,把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与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扣中心大局,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有力有效监督保障党代会精神在勐腊落地见效。立足职能职责,锚定清廉建设目标,将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切实可行的举措,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以“清廉勐腊”建设为载体,推动勐腊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政治意识,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以严管体现厚爱,强化教育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始终秉承“赶考”精神,在新征程中彰显良好精神风貌。(肖璐)


文章关键字: 条例 习近平 思想 法治 监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