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与感悟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23 10:28:35


自2022年8月起,我离开了工作近7年的乡镇党政办、县政府办工作岗位,进入了纪检监察队伍,担任勐腊县勐仑镇纪委书记。内心既感到高兴又倍感压力,我深知作为乡镇纪委书记,肩负着推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后一公里”延伸的重大政治责任,在乡镇纪委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坚持”。

一、必须明确职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要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加强基层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乡镇镇纪委书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乡镇纪委工作融入中心大局,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护航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刚任纪委书记的时候,我对“三转”没有概念,不太清楚哪些是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担任了镇级河长、路长、林长,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还挂钩村委会,村务会日常的比如医保收缴等工作我都去参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随着对“三转”的认识不断加深,加之对“三转”不到位问题的纠治,把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部交出去,全身心投入到主责主业中,明确职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做到“三个聚焦”。

一是聚焦“国之大者”,通过全面覆盖、有力有效的监督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实落地。如乡村振兴战略、省委“3815”战略目标等方面。同时,还要围绕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如登革热防控、耕地流出图斑整改等工作,精准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有力监督防风险、促监管、提效能。2022年8月,我们收到曼边村委会新寨村小组村民的信访举报,反映原村长连某非法将村集体屠宰场租金7.5万元占为己有,至今已过去14年。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最后给予连某开除党籍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在被侵占资金退还现场会上,一村民激动的说:“都过去14年了,纪委真的将连某侵占集体的钱追回来了,还专门来村里退还,这才是真正的为我们群众办实事呀。”听到这个话,我也是非常激动,这就是我们纪委工作的意义所在,民之所望,剑之所向,通过我们的工作,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群众增强了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是聚焦“民之关切”,把民心作为基层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从农村医疗保障、饮水安全,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但一些村医通过虚构患者看病记录、虚构中医理疗、加价收费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侵害群众利益。在县纪委监委统筹下,我参与农村医保领域案件专班工作,办理勐仑镇辖区内村医案件3件,收缴违法所得131378元;参与办理勐仑镇辖区外村医案件5件,目前已立案5件,正在开展审查调查。这正是在践行县纪委全会要求我们坚持纠风为民,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三是聚焦“干部队伍”,推动干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今年以来,我们以“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纪律、作风效能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党政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人次。对一般干部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全镇通报1人次,干部职工作风效能有了较大改变,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勐仑镇各项工作指标均排名勐腊县前列。

二、必须注重政策策略,坚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复杂繁琐,作为乡镇纪委书记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的要求,牢牢把握好政策策略,通过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监督执纪,激励基层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方面,必须坚持严的基调、敢于亮剑。监督看似束缚、实为保护,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必须严在日常、督在经常,防止干部关键时候出问题;对腐化变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严肃查处,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到勐仑镇上任以来,自查自办办结问题线索6件,给予批评教育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开除党籍处分1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场次500余人次;以镇纪委查处的依某、岩某某等违纪违法等案件为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7场次180余人次;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对酒驾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辖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自到勐仑镇上任以来,无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被查处问题发生。

另一方面,必须用好政策策略、体现关爱。针对村干部纪法知识学习掌握不足的问题,我们处理干部要重点研判其是为公还是为私,是有意为之还是对纪法知识不掌握的无心之举。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勐仑镇大卡老寨报账员收取村集体林地租金9000元后,没有入村集体账,而是直接用于哈尼族节日期间买牛宰杀后分肉给各家各户,存在坐收坐支的问题。鉴于其目的是为了村民共庆节日,且未发现挪用等违纪行为,镇纪委综合考量,大胆容错,最终对其予以批评教育,既通过恰当处理教育警醒干部,又保护了工作积极性。

三、必须增强履职本领,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新时代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自身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短板,必须深刻检视反思、不断淬炼提升。就基层纪检干部而言,我认为关键在于要解决“不敢为”和“不善为”的问题。一方面,必须增强敢于斗争的勇气。乡镇纪检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生活,“圈子小、熟人多”是必须面对的现实,加之人事关系、考核等都在乡镇,人情关是要突破的一大阻碍。作为乡镇纪委书记,我们必须要在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得罪人,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无私无畏、敢于斗争上。

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善于斗争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做好工作的基础。通过参加州县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跟班锻炼,专业能力水平得到了提升,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底气也越来越足,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感到本领恐慌。下一步,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认真检视整改自身不足,带领镇村纪检干部在学干融合中增强斗争本领,在基层监督中彰显担当作为,以工作实际成果检验学习提高实效。(勐仑镇纪委陆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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