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29 10:38:0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我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现将3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勐腊县勐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文忠,利用职务影响,索要农村补助物资问题。2023年1月,李文忠利用职务影响,向村干部索要政府补助村建物资,并将该物资赠予亲属使用,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9月17日,李文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勐腊县象明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鲁伟强,虚增培训人员,套取培训经费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间,鲁伟强在组织辖区村民农业技术培训中,多次虚增培训就餐人员,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用于支付单位日常开销,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1月14日,鲁伟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勐腊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丁海华等人,失职失责,致使项目补助物资去向不明,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2021年3月,丁海华等人在组织实施勐腊县600亩鲜食玉米(冬春)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时,在实施过程中,丁海华等人对项目实施企业失管失察,对基地情况、补助物资流向、项目进度不监督不跟进,导致价值27.66万元的补助物资去向不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23年11月17日,丁海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从以上3起典型案例来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任性用权、弄虚作假、履职不力,影响了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省委、州委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扫除乡村振兴‘绊脚石’,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监督保障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实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省、州委行动要求,坚决扛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管责任,强化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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