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4 16:39:3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现将5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勐醒农场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春锋饮酒驾驶问题。2019年10月2日晚,何春锋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返家途中,行驶至远勐线与策磨线交叉口时,与廖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本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何春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10月,何春锋被勐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罚款1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及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何春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勐醒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高峰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9月18日晚,高峰驾驶摩托车返家途中,行驶至勐腊县行政中心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2月,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高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高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6月,高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二个岗位等级处分。

勐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钟建平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0月19日晚,钟建平驾驶小型轿车返家途中,行驶至昆磨高速勐腊北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2019年11月,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钟建平作出罚款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钟建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6月,钟建平受到降低二个岗位等级处分。

勐腊县融媒体中心职工杨冬梅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9月11日晚,杨冬梅驾驶小型轿车返家途中,行驶至县城区华美家具城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2月,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杨冬梅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杨冬梅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7月,杨冬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勐腊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刘伟兵犯危险驾驶罪问题。2019年8月31日晚,刘伟兵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返家途中,行驶至曼庄公路处时,与行人肖某某相撞,导致肖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伟兵驾车驶离现场。当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城某小区将刘伟兵及其车辆查获,经认定,刘伟兵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刘伟兵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5月,刘伟兵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勐腊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7月,刘伟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上述5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心怀侥幸、以身试法,不仅个人付出了沉重代价,也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增强自律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确保令行禁止,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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