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通报12起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24 16:46:33

端午节前,勐腊县纪委县监委对12起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这12起问题是:

1.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9年7月19日,县融媒体中心2名工作人员到玉溪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在报销玉溪培训期间住宿费后,又违规报销景洪住宿费1天440元。

2.县融媒体中心驻村工作队员违规报销体检费问题。2019年7月11日,县融媒体中心1名驻村工作队员回原单位违规报销2019年应自行承担的体检费255元。

3.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工作人员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问题。2019年2月27日至28日,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民族文化工作队1名工作人员,到景洪参加“扫黑除恶”专题创作研讨会,在对方单位安排用餐的情况下,违规报销200元伙食补助。

4.县发改局工作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9年8月30日,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到勐腊镇财政所开展验收工作,违规报销城区内差旅费450元。

5.县糖办有关领导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19年7月18日至20日,县糖办1名领导干部到勐海参加半年工作总结会,报销单无分管领导签批、无会议通知,违规报销3天差旅费300元及住宿费416元。

6.县委党校工作人员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县委党校4名事业编制人员,在2019年1月报销差旅费中,每人每天超标准报销20元。

7.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名事业编制人员,在2019年12月报销差旅费中,每人每天超标准报销20元。

8.县种子站公务接待违规提供酒水问题。2019年6月,县种子站接待上级工作人员6人,陪同3人,无公函,菜单显示消费自烤酒2斤;2019年10月,接待上级检查组6人,陪同3人,菜单显示消费自烤酒2斤。

9.县农机学校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9年10月19日,县农机学校接待14人、陪同3人,无培训文件、通知,消费金额580元,接待项目内容不明;2019年10月8日,来宾31人、陪同人数未填,无文件、通知,消费金额1230元,接待项目内容不明。

10.县农经站违规同城接待问题。2019年8月,县农经站工作会议接待来宾人数18人,其中9人属同城接待。

11.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违规同城接待和超标准接待问题。2019年11月,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支出培训会餐费中,报销单接待培训人员34人含同城接待8人,且超标准接待1360元。

12.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至今,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干部职工下乡、出差使用私车,且私车加油后,使用加油发票回单位报销油费,存在私车公养问题。

上述12起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有的外出培训违规报销费用,有的超标准接待,有的违规接待。这些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繁重,叠加疫情影响,对干部作风的要求更高。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要坚持纠治“四风”统筹推进,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让作风进一步全面好起来。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为民情怀转化为作风建设新实践,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唐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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