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纪委监委首次向实名举报人兑现奖励

来源 :勐腊县纪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14 09:08:10


“根据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你之前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决定兑现奖励。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日前,勐腊县纪委监委向实名举报人发放举报奖励金。此次奖励是勐腊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首次实名举报奖励,旨在进一步强化实名举报的宣传引导和保护奖励,增加群众参与监督的获得感,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利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勐腊基层干部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该纪委监委受理后立即展开核实调查,快速查清相关违纪问题,最终被检举控告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并收缴30余万元的违纪资金。

勐腊县纪委监委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中,始终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持续在探索提升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奖励工作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不断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扩大奖励实名举报知晓率,提倡实名检举控告,鼓励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在做好实名举报奖励的同时,严格落实实名举报人保护机制,奖励前多次与检举控告人沟通,告知、解读相关政策;未经实名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公开奖励、表扬,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泄露检举控告人信息,对检举控告人、检举控告内容及奖励情况严格保密,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并加大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力度,防止不怀好意之人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制造事端,提高信访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准确信和可查性,形成检举控告人真实反映问题的积极导向。

此外,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实名举报的办理规定,创建“1234”工作方法,即“一关二答三访四督”工作机制,将“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三个优先贯穿实名举报信访件办理始终,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反映问题,优质办理实名举报件。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举报信访件16件,办结12件,答复12件,答复率100%,举报人对办理结果满意11件,满意率达99%。


  “对实名举报进行奖励,既是鼓励群众依法实名举报,充分发挥奖励举报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也是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具体做法,有利于引导群众逐级、有序、精准举报,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吕芳 ‖ 责任编辑 鲍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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